关于做好民爆企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工信部和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现将做好民爆企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各级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和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一并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民爆企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吸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近期,各级对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做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落实工作部署,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事故隐患。各民爆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对企业自建房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企业,重点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企业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帐,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各级主管部门要监督企业做好整治验收工作,并报告有关情况。自建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生产条件的,各级主管部门要监督企业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今后,各级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把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做为经常性的检查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隐瞒不报、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二、切实做好问题和隐患的闭环整改工作
近期,工信部领导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认真完成整改任务,切实做到闭环整改。整改台账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并限期报告。重要问题、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明确专人盯防,未完成整改的不能生产或运行,整改完成后要通过主管部门复查验收后,方可开工运行。对企业重复发生的问题和隐患,要对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三、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端午节将至,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生险情要迅速处置,及时准确上报。
各盟市行业主管部门请于6月23日前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报民爆处。
2022年6月2日
为服务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在党中央、自治区“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中发挥新时期社会主义商会作用,内蒙古信用商会从法规条例、产业发展、创业创新、融资支持、纾困帮扶、优化环境六个部分入手,汇编本自治区中小企业惠企政策,供会员企业、民营经济企业家下载学习。
2022-09-0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7-19内蒙古制定30条政策措施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
2022-06-22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制定“三引进一培养”推进人才工作“强心活点”项目工作方案,聚力创新、破题攻坚,确保科技厅“揭榜领题”项目任务取得扎实成效,持续推进科技创新人才工作。
2022-06-22